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402/2011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7 August 2011.
1. 被告人方啟東先生承認一項欺詐罪,違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6A條。罪行詳情指被告人於或約於2005年8月26日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在一項向英利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英利」)申請港幣83,200元的貸款申請中虛假地表示,他是受僱於泰利斯製衣有限公司的採購員,月薪港幣20,000元,並且是以號碼為012-005735-4的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賬戶的持有人)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英利的一名僱員李翠儀作出一項作為(即接受該項貸款申請),導致自己獲得利益,或導致英利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Cites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