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EC 1553/2010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30 April 2012.
1. 申請人(“ 蕭先生 ”)在2010年9月26日(“ 意外日 ”)晚上約9時於九龍塘又一城L225號舖的泰國菜餐廳(“ 該店舖 ”)內進行舖位還原工程(“ 該工程 ”) ,期間從鋁梯上(約1.5至1.6米高)墜下來,引致左腳腳踝受傷(“ 該意外 ”),現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的第9、10和10A條,向其指稱的直接僱主,即本案第一答辯人(“ 羅先生 ”),及其指稱的該工程的總承判商,即本案的第二答辯人(“ 景華 ”),追討法定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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