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LDBM 272/2011 on BabelCite. This Lands Tribunal judgment.
1. 筲箕灣廣場(“該廣場”)由三座住宅樓宇、商場及停車場所組成,商場部份稱為天悅筲箕灣廣場(“該商場”)。申請人為該商場的管理公司,案中的答辯人為該商場不同店舖的商業登記冊上的負責人。申請人指稱案中的答辯人在其店舖門外的走廊通道(“該通道”)上擺放了物品,由於該通道為商場公用地方,故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及頒令答辯人作象徵式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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