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313/2012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0 September 2012.
1. 上訴人承認兩項控罪,即第一項控罪「為施行入境條例第II部而使用虛假旅行證件」罪,違反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第42(2)(6) 條及第二項控罪「向根據或為執行入境條例第II部而合法行事的入境事務助理員作出虛假申述」罪,違反同一條例的第42(1)(a) 條。第一項控罪指她於2008 年8 月27 日於入境檢查時使用一本編號W14452907的虛假中國往來港澳通行證。第二項控罪則指她於同日於入境檢查時虛假聲稱她是關翠連及生於1962 年8 月11 日。她被判處每項控罪入獄12 個月,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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