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PI 1691/2011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5 September 2012.
1. 原告人張美光先生向被告人雅惠有限公司提出人身傷害賠償的申索。 有關的意外發生於2009年6月19日下午4時左右,地點為香港仔中心第五期一樓J舖。當時, 原告人在被告人經營之足君好保健中心內任職按摩推拿技師,而正當原告人站於推拿技師休息室大門側旁的雜物架拿取推拿用油時,原告人背部左下方被突然開啟的大門門鎖把手猛烈撞擊,原因是另一名叫亞靜的推拿技師用腳大力把門踢開所致。
Cites 8 c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