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608/2012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5 October 2012.
2. 案情如下:受害人鍾先生在旺角一間鮮肉店工作。2012年5月3日上午七時許,鍾先生正在工作,被告出現,並指責鍾先生故意把豬肉擲向他。鍾先生否認,兩人發生口角。爭執期間,鍾先生把他工作用的豬肉刀(證物E1)放在檯上,被告突然搶去刀子,斬向鍾先生。鍾先生用雙手擋開,但他的勁部仍被刀子割傷。被告拿著刀子逃走,試圖登上一部的士,但被鍾先生制止。被告又逃,經過鍾先生的店子,就把刀子放回檯上。鍾先生的同事最後截停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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