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LDBM 28/2013 on BabelCite. This Lands Tribunal judgment.
1. 本案的申請人為粉嶺中心(“該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法團”),而兩名答辯人(“答辯人”)為該屋苑G座27樓2室(“該單位”)及其上的天台(“該天台”)的聯名業主。法團在2013年2月14日入禀本案的申請,指稱答辯人在該天台搭建了鐵皮屋及3支天線(如文件冊第138-139頁相片所示),違反了該屋苑的公契條文,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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