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116/2014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9 April 2014.
2. 案中涉及一個非住宅單位,位於長安邨的一間消防控制室。該處所是讓承建商擺放工具和物料。案發當日的情況被閉路電視全部攝錄下來。閉路電視紀錄顯示當日早上被告人配備了一條掛鎖的鎖匙,與另一男子到達該控制室。被告人打開控制室的掛鎖,兩人在內逗留了20多分鐘後。他們從控制室搬了很多東西放在一架鐵手推車上,然後推走。最後他們被保安人員在屋苑裡截停,並被發現有本控罪所指的17項物品–15個閘掣及2個止回閥。法庭裁定被告人盗竊了這些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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