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ng Siu Ming Jason 對 Chung Man Wai Rebec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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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CV 237/2012 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 民事司法管轄權 民事上訴 民事上訴案件2012年第237號 (原本案件編號:高院民事訴訟案件2010年第6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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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 案 書 原訟法庭法官潘兆初頒發上訴法庭判案書: 1.2014年3月26日,本庭駁回原告人的上訴,現他申請上訴許可,讓他上訴至終審法院。 2.《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22(1)條訂明:
3.第22(1)(a) 條只適用於數額涉及HK$1,000,000.00或以上的算定損害賠償或關於物業所有權權利的申索。見WLK v TMC (2009) 12 HKCFAR 473。原告人的申索,是針對被告人疏忽而引起的損失,損失的數額需要評定;這並非算定損害賠償或關於物業所有權權利的申索。因此,第22(1)(a) 條並不適用,原告人並不享有當然上訴至終審法院的權利。 4.另外,原告人所依賴的上訴理據,只是重覆他在原審和上訴時的主張,這並不具有重大廣泛或關乎公眾重要性的問題。因此,第22(1)(b) 條也不適用,本庭不能酌情給予上訴許可。 5.本庭拒絕原告人的申請。 6.本庭並命令原告人支付被告人訟費,數額以簡易程序評定為HK$40,000.00。
原告人:無律師代表,親自出庭 被告人:由高露雲律師行轉聘劉勝欣大律師代表 | ||||||||||||||||||||
Cases cited in this judg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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