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1154/2013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3 June 2014.
1. 本案共有十一項控罪,涉及十一名被告(即D1至D11)。D11承認第一項控罪。D1至D7及D11亦承認第二項控罪,其餘的控罪依控方申請留在法庭檔案內,未得法庭批准,不得提出檢控,因此本案的審訊只是關乎控罪二中的D8至D10,他們不認罪。控罪二的罪行詳情指D1至D11和李嘉慧、黃景進、曾銘東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以欺騙手段,即虛假地表示D1至D7乘搭2013年8月20日從香港飛往埃塞俄比亞亞的斯亞貝巴中途在曼谷停站的編號ET629航班,只是從香港飛往泰國曼谷,其實D1至D7是乘搭該航班前往埃塞俄比亞亞的斯亞貝巴,從而不誠實地取得埃塞俄比亞航空公司Ethiopian Airlines的服務,所指的服務,即航班ET629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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