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CACV 234/2016 on BabelCite. This Court of Appeal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5 June 2017.
1. 上訴人為高等法院民事訴訟2015年第2468號案件的原告人。在該案中,他聲稱被告人作為他的律師沒有按他指示辦理關於他南丫島物業的事宜及強迫他簽署一份授權書,因此向被告人追討賠償。被告人在2015年12月7日提出剔除該申索的申請。剔除申請在2016年6月30日獲聆案官批准,他裁定原告人的申索陳述書無披露合理訴訟因由,屬瑣屑無聊、無理纏擾和濫用法律程序,應予撤銷。原告人就該決定上訴,該上訴在原訟庭暫委法官余啟肇席前審訊,余法官在2016年11月14日頒下判決書,同意聆案官的裁決,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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