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CAMP 2/2018 on BabelCite. This Court of Appeal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3 April 2018.
1. 這個傳票申請,由第一答辯人 (秦錦釗,下稱“秦”) 、第六和第七答辯人提出,後兩者為有限公司,這三名答辯人在下文統稱為“答辯人” 。秦在2018年1月11日獲得聆案官的批准,在這申請代表第六和第七答辯人。傳票申請在2018年1月2日提交法庭,要求上訴法庭給予許可,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李瀚良在HCMP 558/2015案2017年10月25日的判決,向上訴法庭上訴,並且要求上訴法庭頒令,在上訴完結前暫緩執行李法官在2017年10月25日和12月18日作出的訟費命令。
Cited by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