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P 2155/2018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3 May 2019.
1. 今天有兩張傳票,先處理2019年4月25日的傳票。原告人申請增加一個送達的地址,是在深水埗元州街的地址。這個地址是明顯地可以找到被告人的地址,因為法庭在2019年4月29日亦收到魏岳鵬先生所存檔的一份誓章,上面是寫着同一個深水埗元州街的地址的。所以雖然魏先生及魏女士今天沒有出席,但是增加這一個送達地址是對他們沒有構成任何利益上的損害的。因此,法庭批准本申請。
Cites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