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PI 2532/2014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7 September 2019.
1. 聆案官宋泳琛根據伍先生及醫院管理局 (下稱「醫管局」)2018年3月13日的同意傳票(下稱「該傳票」),於2018年3月26日作出一個同意命令(下稱「該命令」)。伍先生不服該命令,以2019年8月23日的上訴通知書提出上訴。伍先生主要針對該命令的第4點,內容如下:「本案之訟費(包括本申請之訟費)將由第二被告人支付原告人,如雙方未能就訟費金額達成協議,則有關訟費金額將由法庭按區域法院之訟費基準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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