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高等法院民事訴訟1998年第16850號及上訴法庭民事上訴案件2012年第36號就7張支票的款項港幣3,228,048.57元已全部兌現後的判決事宜 v 有關高等法院雜項案件2019年第934號就7張支票的款項港幣3,228,048.57元及附帶22年利息提出反申索的事宜 [HCMP 1905/2022] | Babel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