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CACC 10/2023 on BabelCite. This Court of Appeal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5 November 2024.
1. 申請人在裁判法院承認15項控罪,在交付高院後被原訟法庭法官邱智立判囚7年。上訴人不服,不但就刑期提出上訴許可申請,而且也就控罪14和15的定罪提出逾期上訴許可申請。期間,他亦希望獲得保釋在外等候相關的聆訊。不過,他第一次的保釋申請已被我拒絕( [2024] HKCA 1004 ),今天的申請則只為上一次的重複,在內容上未能顯示情況有任何改變。至於他提到的所謂新論點,即原審辯方大律師與控方合謀誘騙他承認控罪14和15,那只是申請人的妄自猜想,沒有半點證據可支持。我駁回他這次(即第二次)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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