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488/2024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9 December 2025.
1. 上訴人被控一項欺詐罪,違反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6A條,控罪詳情指他於2023年8月16日,在香港藉作任何欺騙,即對協康會虛假陳述他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法庭沒有被裁定干犯任何罪行,意圖詐騙並誘使協康會作出一項作為,即僱用上訴人為司機,而導致上訴人獲得利益或協康會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上訴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六個月監禁緩刑十八個月,另賠償$55,439.14予協康會。上訴人不服,現在針對定罪及判處均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