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0048/2000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第一上訴人黎錦輝及第二上訴人麥秀娟被控一項以過高利率貸出金錢控罪,違反《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債人條例》第24(1) 及(4)條。罪行詳情指出第一及第二上訴人於1997年7月中在香港新界元朗,以超過年息60%的實際利率(即360%)貸出金錢。第一上訴人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違反普通法及《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條例》第4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