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P 001676/2002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8 July 2002.
1. 原告人朱祖永在高等法院向被告人香港警務處處長提出申索,要求賠償他港幣一千萬元。原告人指稱警員曾擅自闖入他的住宅,無理要求查閱他的身分証,又多次在街頭截查他,查詢他的背景。他認為警員在無合理懷疑下截查他是有政治目的。他稱警員的騷擾令他精神困擾、失眠及產生恐懼,其後更患上精神病,要接受治療。他又指由於他參與一份內容不為國內許可的雜誌的發行工作,香港警察與國內公安當局?手向他進行迫害。被告人向法庭申請剔除原告人的索償,理由是原告人的申索陳述書並無披露訴因或屬瑣屑無聊,濫用法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