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P 001675/2005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5 November 2005.
1. 2005年6月17日,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 陳江耀 駁回了原告人 陳永麟 先生就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 陳爵 2005年2月23日的命令所提出的上訴。 陳 法官的命令於2005年6月27日蓋印。根據《高等法院規則》第59號命令第4條,若上訴人擬就 陳 法官的命令提出上訴,他必須在該命令加蓋印章後14天內把上訴通知書存檔。然而, 陳 先生於2005年8月11日才向上訴法庭申請延展上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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