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g Seng Bank Ltd 訴 Wong Ching Ching
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J 6219/2005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2 August 2006.
1. 被告人在他的抗辯書並無提出“frustration”和“合約變更”的抗辯理由。在2006年7月10日支持上訴申請的誓章,被告人指出陳玲玲聆案官在2006年6月30日的命令是正確的命令,只是該命令不夠完善,該命令是以本案的合約為有效的合約作為基礎而作出的,既然被告人認為該命令是必要的命令,則他對有關合約的有效性不作出爭辯。既然如此,本案不存在“frustration”和“合約變更”的抗辯理由。
Cited by 1 case
|
DCCJ6219/2005 香港特別行政區 區域法院 民事訴訟2005年第6219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審法官:周兆熊法官內庭聆訊(公開) 宣判日期:2006年8月22日 判案書日期:2006年8月22日 判決書 1.被告人在他的抗辯書並無提出“frustration”和“合約變更”的抗辯理由。在2006年7月10日支持上訴申請的誓章,被告人指出陳玲玲聆案官在2006年6月30日的命令是正確的命令,只是該命令不夠完善,該命令是以本案的合約為有效的合約作為基礎而作出的,既然被告人認為該命令是必要的命令,則他對有關合約的有效性不作出爭辯。既然如此,本案不存在“frustration”和“合約變更”的抗辯理由。 2.本庭不會替被告人就本案作主。 3.被告人提出的論據並無法理及事實的基礎。本庭不批予上訴的許可。本庭撤銷被告人的申請。 (法官與與雙方商討有關訟費事宜) 4.被告人須支付是次申請的訟費,如與訟雙方未能同意訟費的款額,該款額由訟費評定官評定。
原告人:無律師代表 被告人:由李郭羅律師行律師Ms R.LEE代表 |
Other judgments that cite this case
Further hearings and rulings under DCCJ 6219/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