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J 5149/2005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6 October 2006.
1. 被告人要求給予她上訴的許可。這是針對傳票(日期為2006年3月15日的傳票)第一項的申請。該項申請為 “要求原告人重新送達文件清單及文件副本給被告人”。2006年9月27日,本席給予被告人機會核對原告人送達予她的文件清單及文件副本。經頗長的一段時間核對後,被告人告知本席原告人送達給予她的文件只欠三頁紙。本席要求書記把3頁的文件影印給她。在庭上她表示她已獲得她需要的文件,其後本庭批准她取消她的傳票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