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1045/2006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上訴人在聆訊後被裁定三項「猥褻侵犯」罪、一項「惡意傷害」罪、一項「普通襲擊」罪及一項「管有違禁武器」罪罪名成立。每項「猥褻侵犯」罪被判即時監禁6個月,其餘控罪分別被判4個月、兩星期和兩個月監禁。裁判官分別下令控罪(2)的3個月、控罪(3)中的3個月、控罪(4)中的兩個月和控罪(6)中的1個月分期執行。其餘的刑期,與控罪(1)同期執行,總刑期為15個月。上訴人現不服刑期過長,提出上訴。
Cited by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