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k 訴 Wkw

Case No.HCMP 2423/2007
Court
High Court CFI
Date27 May 2008
Judge
Case Document
100%

HCMP2423/2007

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

民事司法管轄權

高等法院雜項案件2007年第2423號

(原婚姻訴訟案件2005年第9860號)

申請人 LPK  
   
答辯人 WKW  

主審法官: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鄧國楨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楊振權

聆訊日期:    2008年5月27日

判案日期:    2008年5月27日

判案理由書日期:2008年6月2日

 

判案理由

由上訴法庭法官楊振權頒發上訴法庭判案理由書:

1.2008年2月22日,本庭頒下判案書駁回申請人(妻子)就區域法院作出的經濟給養命令而提出的上訴許可申請。

2.妻子仍不服,現提出動議通知書要求本庭批准她將案件提交至終審法院審理。

3.上訴法庭經審訊後不批准源自區域法院或家事法庭案件上訴許可申請的判決屬終審判決,即使不滿判決,申請一方亦無權根據《終審法院條例》再上訴至終審法院(見HLF v MTR v LHN[2004]3 HKLRD 214案的判決)。

4.妻子無權要求上訴至終審法院。本案亦只屬婚姻破裂所引發的附屬濟助頒令,不涉及任何具有重大廣泛或關乎公眾的重要性,亦不涉及任何其他理由以致應將案件交由終審法院裁決。

5.妻子的申請沒有可爭拗的理據支持,故須撤銷。

(鄧國楨)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
(楊振權)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

申請人:無律師代表,親自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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