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國安及另一人 訴 陸強及另四人

Case No.HCCW 485/2007
Court
High Court CFI
Date07 May 2009
Judge
Case Document
100%

HCCW 485/2007

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民事司法管轄權

高院公司清盤案件編號2007年第48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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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貿富實業有限公司 Trable Industries Ltd 的事宜
 
  有關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條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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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呈請人 陸國安  
第二呈請人 黎淑芬  
   
第一答辯人 陸強  
第二答辯人 鄺麗群  
第三答辯人 Michael Joaqin Parson  
第四答辯人 銀利顧問管理有限公司  
第五答辯人 貿富實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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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審法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關淑馨

審訊日期:2009年4月22、23、24及27日

判案書日期:2009年5月7日

勘誤

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關淑馨就上述案件頒下的判案書內有以下更正,敬請留意:

第9段第4行的“200,000股”實為“199,999股”

第9段第5行的“199,999股”實為“200,000股””

  原訟法庭法官關淑馨書記周家鳳
日期:2009 年 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