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旗生 訴 景惠花園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陳定鳳
Case No.HCMP 2498/2010
Court
High Court CFI
Date10 Jan 2011
Judge—
Case Document
100%
|
HCMP 2498/2010 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 民事司法管轄權 高院雜項案件編號 2010 年第 2498號 (擬上訴的原本案件編號:土地審裁處建築物管理申請編號LDBM 2010年第10號) ----------------
----------------
判決書 上訴法庭法官張澤祐頒發上訴法庭判決書: 1.土地審裁處暫委法官葛倩兒於2010年9月30日駁回申請人針對答辯人的申索。 2.申請人要求葛法官覆核她的判決,但被拒絕。之後申請人要求葛法官給予許可讓他就判決提出上訴,葛法官拒絕給予許可。現申請人以書面形式向本法庭提出申請,要求給予許可。 3.「景惠花園業主立案法團」曾獲法庭命令,指令申請人清拆他安裝在景惠花園外牆的冷氣系統,有關案情可見上訴法庭在CACV 421/2007一案,2009年2月5日的判案書。之後,申請人向該業主立案法團的主席,即答辯人,就有關清拆冷氣系統一事提出申索。申請人指答辯人在該案不公平對待他及逼害他。 4.葛法官在2010年9月30日的判案理由書內已經詳細列出本案的爭議,本庭不認為申請人所擬的上訴具有任何合理成功機會,故此本庭拒絕給予許可。 5.由於申請人的申請完全缺乏理據,本庭根據《高等法院規則》第59號命令第2A(8) 條規則命令申請人不得根據第2A(7)條規則,要求法庭在雙方出席的聆訊中重新考慮其申請。
|
Cites 1 case
Cases cited in this judgment
Other Judgments in This Case
Further hearings and rulings under HCMP 249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