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B 7003/2010 on BabelCite. This HCB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2 February 2011.
1. 本破產呈請是基於一筆在區域法院民事訴訟2008年第2909號(以下簡稱「DCCJ 2909/2008」)所判定的債項。呈請人是一間地產代理公司,債務人曾委托呈請人介紹租用舖位。於2009年9月9日,呈請人在區域法院發出傳訊令狀針對債務人索償佣金90,000元。於2010年7月12日,DCCJ 2909/2008在暫委法官余敏奇(當時官階)席前審理;呈請人並將索償的佣金修正為60,000元。同日,呈請人的代表律師將法定要求償債書送達債務人,要求他償付該筆佣金。於2010年9月10日,呈請人取得勝訴判決,余法官判令債務人須付呈請人佣金60,000元、訟費及利息。直至2010年9月24日,債務人仍沒有償付該筆佣金。呈請人遂入禀高等法院針對債務人提出破產呈請。債務人反對,他的理據是他沒有責任向呈請人償付該筆佣金。
Cites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