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PI 727/2007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8 March 2011.
1. 原告人的申索,是要求被告人對他作出賠償。他指稱,由於服用了被告人的產品,他的身體出現各種毛病。2003年10月,他的左肩骨一連酸痛10多天;他受到被告人在報紙刊登有關它的產品的廣告所吸引,遂購買了被告人的產品。在6個月期間他連續服用了10瓶該些產品。2004年4月12日,在早晨睡醒時,他發覺左拇指腫脹僵硬,他便前往律敦治醫院求診。由2004年4月至2005年5月,他的左肩骨、左腰骨、右拇指、左踝骨、右肩骨等處遭受游走性關節炎的侵襲。由2004年4月(即停用被告人產品後)至2005年4月期間,他沒有向任何骨科醫生求診。2005年5月,他開始轉向醫生求診。
Cites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