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PI 771/2009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4 September 2012.
1. 原告人是一宗交通意外的受害人。在2007年11月28日,下午大約6時30分,原告人乘坐朋友何偉康先生 (“何先生”) 駕駛的輕型貨車MJ9635,由紅磡沿暢運道駛往佐敦。原告人當時坐在MJ9635左前方的乘客座位上,並扣上了安全帶,正在睡覺。在睡夢中,原告人感覺有一下強烈的震盪及聽到“嘭”的一聲,接着就仆向前,並碰到檔風玻璃,再彈回座位上。原告人後來知道意外是因為MJ9635與被告人所駕駛的一輛計程車GN8513發生碰撞。
Cited by 2 c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