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CACV 26/2012 on BabelCite. This Court of Appeal judgment.
1. 原告人,葉少民,聲稱於工作時意外撞傷手腳,因意外是遠東水翼船務有限公司的疏忽,違返僱主責任,及違返佔用人法律責任所導致,所以向被告人追討賠償。案件在2011 年經過3 日審訊後,高等法院暫委法官陸啟康在2011 年11 月24 日判處原告人敗訴。在該判決書的第二至第五段,陸法官解釋案件的發展經過,並指出在該案開審第一日原告人向法庭提出申請要求押後處理該案,但經聆聽原告人所提出的理由後,陸法官否決原告人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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