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LDBM 71/2012 on BabelCite. This Lands Tribunal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8 January 2013.
1. 本案的申請人共有4位,他們都是深水埗德安大廈(“該大廈”)的業主。他們控訴“德安大廈業主立案法團 委員會 ”,要求法庭裁定業主立案法團委員會,就業主之間的通訊,須按照前屆會議規定,在大堂指定一位置,供各業主張貼通訊。他們又要求業主立案法團委員會,釐定合理的複印費後,須將有關大廈文件副本帳目及紀錄,在指定日期內提供給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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