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EO 1/2011 on BabelCite. This DCEO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9 April 2013.
1. 原告人是一名精神科病患者。在相關時候,被告人是一名屯門湖景邨的區議員,亦是該區議會的副主席。原告人指被告人於大概2010年8月左右,因為反對政府擬於區內一所幼稚園舊址設立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而於區內的不同地方懸掛多幅歧視精神病患者的橫額,因而違反了《殘疾歧視條例》(香港法例第487章)(以下簡稱“條例”),向被告人索償。
Cited by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