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AL 103/2013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5 November 2013.
1. 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許可申請,要求本庭發出命令,禁止林文瀚法官及歐陽桂如法官在申請人3 宗司法覆核許可申請的上訴案中,出任上訴法庭的法官。另申請人亦要求建議的答辯人,即香港高等法院,賠償6 千萬元及頒發全球人身保護令,保障申請人與其家人的終生人身安全。申請人有此許可申請,因為他認為兩位法官在處理他的兩宗司法覆核許可申請中作出不當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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