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燕另一百四十五人 對 富嘉花園業主立案法團
Case No.LDBM 300/2013
Court
Lands Tribunal
Date22 Aug 2014
Judge—
Case Document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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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BM 300/2013 香港特别行政區 土地審裁處 建築物管理申請編號2013年第300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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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 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第16頁第23段的「命令」項目,第1項中的涉案處所現更正為「富嘉花園」。 2.第17頁中所述的代表第二、第三、第五至第十五、第十七至第十九、第二十一、第二十二、第二十六、第二十七、第二十九、第三十、第三十二至第三十五、第三十八至第四十、第四十三、第四十四、第四十六、第四十八至第五十一、第五十四至第五十六、第五十八、第五十九、第六十一至第六十六、第六十八、第七十、第七十二至第七十四、第七十六至第八十、第八十二至第八十四、第八十六、第八十八至第九十一、第九十三至第九十五、第九十七至第一百零一、第一百零四至第一百零八、第一百一十一至第一百一十五、第一百一十七至第一百一十九、第一百二十一、第一百二十四、第一百二十六至第一百三十、第一百三十二、第一百三十四至第一百三十七、第一百三十九、第一百四十及第一百四十二至第一百四十六申請人的大律師,現更正為「伍中彥大律師」。 日期: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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