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EC 1089/2011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9 November 2021.
1. 於7月16日進行的指示聆訊,申請人親自出庭應訊,而答辯人的代表律師當天也有出庭。就該次聆訊,根據法庭的命令,由於申請人在其根據普通法進行索償的高等法院案件HCPI 810/2013中,已獲法庭頒下判決,因此,鑒於本案所涉及的其實是同樣的事情,所以法庭於該聆訊,在答辯人沒有爭議的情況下,就着本案針對答辯人作出了非正審判決。因此唯一留待處理的事項,就是補償金額的計算。由於申請人在HCPI 810/2013一案中,已得到法庭就普通法索償頒下的判決,所以在上次聆訊時,法庭亦已在答辯人沒有爭議的情況下,根據表格7作出計算,並以HCPI 810/2013一案判定的意外前收入$16,080為基準,就《僱員補償條例》第9條和第10條判定了補償金額,同時法庭亦於當日作出部分裁決,即$604,233.6的部分補償金額和相關的利息。
Cited by 1 case · Cites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