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 Chengzu 對 Hui Chung Nuen t/a Chung Mei Engineering 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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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EC 1089/2011 [2025] HKDC 1528 香港特別行政區 區域法院 僱員補償案件2011年第1089號 -------------------- 與此宗申請案有關的兩方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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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決書 ------------------ 1.申請人發出五張傳票[1],就本席2025年7月30日的判決([2025] HKDC 1294)申請上訴許可,並再三要求本席就他針對答辯人的18,256,000港元及800萬美元申索作出判決。 2.答辯人的法律代表(林駱律師行,簡稱「林駱」)已終止業務。根據林駱的終止業務代理人(張國鈞楊煒凱李頴彰律師事務所,簡稱「張楊李」)[2]:
3.答辯人親自出席聆訊,但他表示只收到傳票D及伴隨的誓章。本席於是稍為押後案件,讓他細閱 [2025] HKDC 1294及申請人的五張傳票和誓章。答辯人其後表明反對申請人的五張傳票。 背景 4.這是一宗僱員補償案件,申請人基於2010年9月23日發生的意外,並根據香港法例第282章《僱員補償條例》向其僱主(答辯人)申請第9條、第10條及第10A條的補償。 5.2021年11月29日,羅法官在申請人缺席聆訊的情況下登錄判決,判申請人可獲得第9條和第10條的補償合共604,233.60元另加利息,但撤銷他根據第10A條提出的醫療費補償申請。 6.約三年半後,申請人發出傳票(即 [2025] HKDC 1294提到的第一張傳票),申請擱置羅法官的判決。申請人亦發出其他傳票(即 [2025] HKDC 1294提到的第三至第五張傳票),重申他對答辯人的指控,當中包括18,256,000港元及800萬美元的申索。 7.經聆訊後,本席決定:
上訴許可申請 8.申請人一方面在傳票A第7項申請「誤判推翻重審開庭申請上訴許可」,但另一方面,他卻在傳票B第3項及2025年9月2日的誓章第1段表示「本案是開庭審訊並非申請上訴許可」,模稜兩可。 9.申請人明顯不滿[2025] HKDC 1294的決定,希望「推翻」羅法官的判決,在本訴訟「開庭審訊」他聲稱的申索。本席視他的申請為針對[2025] HKDC 1294申請上訴許可。 10.《僱員補償條例》規定:
11.申請人擬提出的上訴並不涉及第13條及第23(2)條至第23(4)條,但考慮到以下兩個案例,本席認為申請人申請上訴許可是正確的。 12.第一個案例是上訴法庭在譚耀輝 v Aberdeen Marina Holdings Ltd,沒有彙編案例,CACV 167/2005,日期2005年11月3日的判決第8段。在第二個案例(Li Zhong v To Chi Ko,沒有彙編案例,DCEC 595/2008,日期2009年4月30日,第7段至第11段),區域法院法官梁俊文(當時官階)經參考上述上訴法庭案例後,認為第23條只適用於根據《僱員補償條例》作出的判決或命令;就於根據其他法例作出的判決或命令提出的上訴,須按《區域法院條例》第63 條申請上訴許可[3]。 13.申請人是基於《區域法院規則》第35號命令第2條申請擱置羅法官的判決的,並非根據《僱員補償條例》 提出申請,所以《區域法院條例》第63條適用,須尋求許可才可上訴本席的決定。 14.《區域法院條例》第63A(2) 條規定,除非法庭信納(a)上訴有合理機會得直或(b)有其他有利於秉行公正的理由,因而該上訴應進行聆訊,否則不得批予上訴許可。 15.在伴隨傳票A至傳票E存檔的誓章,申請人主要重申他針對答辯人的指控,並批評本席「欺負工傷受害患痴呆症」、「誤判」、「充當被告造假文件保護傘」、「偏袒被告」及「幫他詭辯」等。他集中在2025年8月15日的誓章的證物一、2025年8月21日的誓章的證物一及2025年9月1日的誓章的證物甲提出對[2025] HKDC 1294的不滿。聆訊時,申請人重申他的立場,答辯人表明反對。 16.上訴法庭在 莊裕安 訴 安達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2022] HKCA 1593第17段有以下說明:
17.就於申請人對[2025] HKDC 1294的批評,本席以下作簡短回應:
18.申請人提出的上訴沒有合理機會得直;本案亦沒有其他有利於秉行公正的理由,因而上訴應進行聆訊。本席拒絕給予上訴許可。 19.基於以上原因,本席撤銷席前的五張傳票。 20.答辯人不要求訟費,相關訟費不作命令。
申請人:沒有律師代表,並親自應訊 答辯人:沒有律師代表,並親自應訊 |
Cases cited in this judgment
曹元緒 對 孫洪亞
韓仁生 對 黃寶紅
日進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對 雍境建築有限公司
陳俊城 對 潘駿樂
Zero Finance Hong Kong Ltd (Formerly Known As Aeasy Credit Hong Kong Ltd) 對 Lau Chi Hung及另一人
陳頌恩 對 陳瑞芳及另一人
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對 卓能會計及秘書有限公司及另一人
柯開榮 對 明泰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Cheng Pui Wah 對 Cheng Chee Hung
鄺偉明 對 基督教九龍五旬節會有限公司及另五人
Wong Siu Chi 訴 Tam Kut Yu
Leung, Ka Lam 對 Ngai, Chi Ming James
金藝企業有限公司 對 余曉燕
梁淑微 對 香港海關 (商品說明調查科)
Leung Wai Yee Acann 對 元朗警署cid第8隊li Man Kei及另一人
鄧素珊 對 城巿規劃委員會
Chu Symon Hin Wing As the Surviving Manager of Chu Nam Yun (or Yuen) (朱南園) Suing on behalf of All Members of Chu Nam Yun (or Yuen) (朱南園) 對 Occupier(S) of the Premises Known As Lot No. 1249 in Demarcation District No. 11, Tai Po, New Territories, Hong Kong 及另一人
Kwok Chi Man 對 Secretary for Justice for and on behalf of the Director of Electrical Mechanical Services
林文英 對 So Wah Kwan(蘇華坤)the Administrator of the Estate of Chiu Lai Ching(趙麗貞), Deceased, Formerly t/a Beauty Regent(麗晶專業美容中心)
香浪生 對 王美園
Further hearings and rulings under DCEC 1089/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