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赵勇
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944/2021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7 May 2022.
2. 被告人承認控罪一,同意案情,被定罪。就控罪二,控方申請留在法庭存檔,本席予以批准。
Cites 2 cases
|
DCCC 944/2021 [2022] HKDC 468 香港特別行政區 區域法院 刑事案件2021年第944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判刑理由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控罪 1.被告人被控兩項企圖入屋犯法罪。 答辯 2.被告人承認控罪一,同意案情,被定罪。就控罪二,控方申請留在法庭存檔,本席予以批准。 案情 3.上址為一私人住宅,四周以圍牆包圍。事發當日下午6時許,證人在上址的單位內,關上大門,但沒有鎖上。被告人從外打開大門,在門邊探頭查看裏面情況,當見到證人時,被告人即時關門離開現場。一會兒,被告人被保安員截住,報警後,警員到場拘捕被告人。搜查後,在被告人身上找到小量現金。 4.屋苑的閉路電視拍攝到被告人攀過圍牆進入屋苑,之後打開了上址單住的大門。 被告人的背景 5.他年49歲,四川出生,與父母妹妹居於內地。被告人在內地做散工,收入不穩定。案發前,他等候遣返內地,但因疫情,未能被遣返,入境處向他發出「行街紙」以暫時留港。被告人有6次刑事紀錄,不類同。 被告人的精神科醫生報告 6.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顯示被告人患有精神分裂症,他持續性出現精神錯亂的症狀,有幻聽和忘想。兩位精神科醫生均建議6個月的入院令。 辯方求情 7.辯方指出雖然涉及民居的入屋犯法罪,一般以3年監禁作為量刑起點。 8.但就一些特殊情況,法庭可考慮其他的判刑。辯方呈上兩宗案例:—
9.同時,辯方指出被告人今次犯案是受到精神問題所致。 10.再者,被告人已被扣留約11個月,這相當於16個半月的刑期。 量刑 11.本席考慮以下各點:—
12.本席認為:—
判刑 13.考慮本案所有情況、被告人的背景及醫生報告,本席認為最恰當的做法是讓被告人接受精神科的治療。 14.本席判處被告人6個月的入院令。
|
Cases cited in this jud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