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597/2022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2 June 2023.
1. 第一至第三被告人共同被控一項搶劫罪,違反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0條(第一項),及一項普通襲擊罪,違反普通法並可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予以懲處(第二項)。第四被告人被控一項串謀搶劫罪,違反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0(1) 及 (2) 條和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條(第三項)。第一至第三被告人承認第一項控罪;第四被告人承認第三項控罪。第一至第四被告人同意案情,被裁定罪名成立。第二項控罪則存檔法庭檔案,無法庭批准不得繼續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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