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CACC 000193/1999 on BabelCite. This Court of Appeal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31 March 2000.
1. 被告王媽梓被控四項控罪,同是猥褻侵犯,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22(1)條,即猥褻侵犯一名名叫「亞芬」的弱智女子。四項控罪所指的案發地點都同是在香港鴨脷洲利東邨的一個居所。第四項控罪所指的案發時間是1998年2月22日,而其他第一至第三項控罪的案發時間都同是1997年5月1日至1998年2月15日期間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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