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1229/2001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由一名警署警長,一名警長及兩名警員組成的警隊於2001年6月30日零晨4時50分到九龍尖沙咀漆咸道南45至51號地庫K.K. Pub & Disco進行查牌,四名警隊成員都是穿軍裝的。當他們進入一間面積大約100平方尺的房間,房內有15男7女,警長向眾人表示警察查牌,要求各人出示身份証,當時房內已亮了燈,警隊成員可以清楚看到眾人的樣貌。警長手持電筒向房內地下照著以確定是否有毒品。突然間在警長右邊的第一上訴人大聲以粗言喊叫「我係洪發山嘅,唔使你照,我夠哂照,你做嘢就做啦,唔好用電筒照我哋」。
Cited by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