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CT 120/2000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這是答辯人提出的一宗申請,要求撤銷2001年2月12日,法庭針對答辯人作出之敗訴判決。 該敗訴判決是根據之前2000年12月15日,法庭就申請人單方面申請作出命令,申請人獲許可,以與強制執行判決或命令相同的方式強制執行按申請人及答辯人於1997年5月8日簽訂的仲裁協議所選定的仲裁員,於1998年8月7日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在上海作出之裁決,並按該裁決作出判決。在該單方面獲得之命令頒下後,答辯人並無在命令規定期限內申請將命令作廢,故申請人按照命令,於2001年2月12日從本法院成功作出及登錄針對被告人之敗訴判決。雖然答辯人在2001年9月18日提出之傳票申請中,只要求撤銷該判決,但從答辯人之申請案情中清楚可見,答辯人實質上亦要求法庭撤銷2000年12月15日申請人單方面獲得之強制執行許可命令。
Cited by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