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164/2004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申請人被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申請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判官裁定罪名成立,罰款2,500元。申請人不服,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出上訴。本席聽過雙方陳詞及經考慮後決定駁回上訴,並於本年5月24日頒布判案書。本席主要認為裁判官之裁決是基於他對證人、證供之取捨,並無在法律原則或程序上犯錯。至於控方主要證人的不良駕駛記錄方面,本席認為既然控方已在審訊前向申請人披露,在本案的情況下,本席不能因申請人沒有在這方面作出盤問就要推翻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