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0408/2006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9 July 2006.
1. 第一上訴人及第二上訴人經審訊後,各被裁定一項「在沒有有關版權擁有人的特許下,為任何貿易或業務的目的,或在任何貿易或業務的過程中,而出售該版權作品的侵犯版權複製品」,違反香港法528 章《版權條例》第118(1)(e)(i) 及119(1) 條。第一上訴人被判社會服務令箭120 小時,而第二上訴人則被判處罰款$30,000。第一及第二上訴人不服定罪,提出上訴。
Cited by 2 c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