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J 434/2008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7 December 2009.
1. 兩名被告人的申請,是要求本庭給予上訴的許可。兩名被告人以誓章的形式提出支持是次申請的理由。要得到本庭給予上訴的許可,兩名被告人必須指出本庭在對原告人的申請作出的判決有錯誤的地方。如果他們不能夠指出判決書內的錯誤,則本庭不能給予上訴的許可。二人指出本庭沒有正視判決披露誓章內提及第6段至第11.4段的指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