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偉波 訴 黃波記有限公司

Case No.DCEC 75/2011
Court
District Court
Date26 Aug 2011
Judge
Case Document
100%

DCEC75/2011

香港特別行政區

區域法院

僱員補償訴訟編號2011年第75號

------------

申請人 吳偉波
答辯人 黃波記有限公司

------------

主審法官:區域法院法官周兆熊內庭聆訊(公開)

聆訊日期:2011年8月26日

判決書日期:2011年8月26日

判決書

1.這是申請人要求本庭就2011年7月15日的判決給予上訴的許可。他提出的理由完全沒有實質的內容,他未能指出上述的判決有錯誤的地方,因此,本庭撤銷他的申請。

(法官與雙方討論有關訟費申請事宜)

2.申請人須支付答辯人是次申請的訟費,訟費款額由法庭評估。

(周兆熊)
區域法院法官

申請人:無律師代表

答辯人:由的近律師行梁慧珠律師代表

Other Judgments in This Case

Further hearings and rulings under DCEC 75/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