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林曉珣
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860/2009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8 December 2011.
1. 喺我決定一個新嘅判刑嘅時候,同埋之前,我首先第一樣考慮咗嘅,就係同案裡面另外一位第三被告人,嗰位譯音姓余嘅女士,而事實上亦都係姓余嘅女士,佢就住同類型嘅一個控罪,佢係被判處咗12個月嘅監禁,當其時嘅法官係用一個12個月嘅判刑起點喇,經過審訊之後被定罪,於是判刑12個月嘅。當然亦都清楚睇到佢嘅控罪裡面指佢「洗黑錢」嘅銀碼係40,000元,係雙倍妳嗰個控罪嘅數目。咁當然喇,本身40,000元喺「洗黑錢」嘅控罪裡面嚟講都唔係算太多嘅銀碼,而兩萬元就會係相對嚟講更加低嘅銀碼喇,呢一個我係首先考慮咗嘅。
|
DCCC860/2009 香港特別行政區 區域法院 刑事案件2009年第860號 ----------------
---------------- 判刑理由書 ---------------- 1.喺我決定一個新嘅判刑嘅時候,同埋之前,我首先第一樣考慮咗嘅,就係同案裡面另外一位第三被告人,嗰位譯音姓余嘅女士,而事實上亦都係姓余嘅女士,佢就住同類型嘅一個控罪,佢係被判處咗12個月嘅監禁,當其時嘅法官係用一個12個月嘅判刑起點喇,經過審訊之後被定罪,於是判刑12個月嘅。當然亦都清楚睇到佢嘅控罪裡面指佢「洗黑錢」嘅銀碼係40,000元,係雙倍妳嗰個控罪嘅數目。咁當然喇,本身40,000元喺「洗黑錢」嘅控罪裡面嚟講都唔係算太多嘅銀碼,而兩萬元就會係相對嚟講更加低嘅銀碼喇,呢一個我係首先考慮咗嘅。 2.當然喇,亦都考慮番嗰個案情裡面顯示,妳係收咗--同意用300鈫嘅酬勞,容許別人使用妳嘅戶口,咁而最終就係呢一個銀行戶口,畀人用咗嚟洗嗰兩萬鈫嘅黑錢。我亦都考慮到喺唔同嘅報告裡面,唔同嘅階段所得,唔同嘅報告知道妳嘅精神狀況、個人嘅一啲智力上面嘅情形,呢一個我係刻意咁樣加入去考慮嘅範圍之內,認為係一個頗重要嘅元素去考慮。 3.另外,我亦都會係考慮埋,根據感化官嘅報告所講,妳已經--雖然妳最終係違反咗社會服務令嘅條件,但係喺法庭加諸呢個刑期喺妳身上嘅期間,妳其實都係執行咗53個鐘另43分鐘嘅社會服務,咁而我計過,對比起妳嘅240小時呢一個社會服務令嘅刑期,其實都算做係執行咗百分之二十二點三八嘅社會服務令時間。 4.考慮過所有以上嘅因素,我係認為重新對妳判刑嘅時候,一個合適嘅判刑起點係9個月嘅監禁,9個月嘅監禁。但係妳已經做咗百分之二十幾,或者二十左右嘅工作,我認為對妳公平嘅情形,我會將呢一個9個月嘅刑期扣減大約百分之二十,扣減大概百分之二十之後,其實就會係稍為多過7個月嘅監禁,咁但係我衝量過所有事情之後,我認為7個月嘅監禁已經係一個合適嘅懲罰。所以最終就住呢一個嘅控罪,而家正式重新同妳採納嘅加諸喺妳身上嘅判罰,就係7個月嘅即時監禁,呢個係我嘅判刑。
| ||||||||||||||||||||||||
Further hearings and rulings under DCCC 86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