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CACV 000112/1999 on BabelCite. This Court of Appeal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2 September 1999.
1. 上訴人 梁淑芳 為 九龍紅磡環順街 17號B座4樓(或3字樓)的住宅樓宇的租客。答辯人 趙惠明 則為該樓宇的業主。上訴人不滿土地審裁處暫委法官 李何禧蓮 於1998年12月14日就訟費一項所作出的判決,故提出上訴。原審法官當日裁定上訴人需要付訟費1,000元給答辯人。
Cites 2 c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