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J 61/2012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7 February 2013.
1. 本案所涉及之處所為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的部門宿舍(“該宿舍”),被告人以前是政府僱員,被派往食環署工作。被告人於2011年9月8日正式退休。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和《政府產業管理及有關事務規例》,被告人於2011年2月10日(即他的退休前假期開始當日)起喪失入住該宿舍的資格,並須在兩個月內(即2011年4月9日或之前)遷離該宿舍。但是,直到現在被告人仍然佔用該宿舍,原告人因此向法庭申請收回該宿舍管有權之命令,並要求被告人支付他不當佔用該宿舍期間之中間收益。
Cited by 3 c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