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FACV 11/2004 on BabelCite. This FACV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4 April 2005.
2. 本席已閱讀本院非常任法官布仁立爵士的判決擬本,並完全同意其內容。本席只欲就法律確定性的課題略抒己見。假如某項法律、法規或行政行爲產生不確定情況,以致人們未能盡享其基本權利和自由,則可基於憲法上的理據而提出反對。但播奏響亮音樂並非基本權利或自由,法律亦沒有使播奏響亮音樂凌駕於人們可合理地期待享有的和平與安寧之上。本案關乎低頻噪音透過一座建築物的結構傳播,令住客無法安睡。根據未遭否定的證據,這種噪音不能有效地通過以分貝計的噪音限度控制。因此,為保障住客,便必須規定在最接近的噪音感應強的地方聽不見這種噪音。為確保遵守此規定,噪音製造者可能要充分遠離合法與非法之間的界線。這情況令人遺憾,但亦無可避免。而這是可以接受的,因爲這沒有對憲法下的權利或自由造成任何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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