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PI 705/2017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6 February 2018.
1. 本席考慮了原告人申請的上訴許可的陳詞,及原告人於聆訊中的口述陳詞。本席認為原告人陳詞所作的陳述,和於本席前2017年11月29日的聆訊中的陳詞一樣,只是重複該聆訊中的陳詞。至於原告人申請上訴的理據,本席接納及同意丘律師陳詞中所提出的論點,並認為原告人上訴是沒有合理機會得直,及沒有其他利於秉行公正的理由上訴應該進行聆訊,所以本席不批准原告人上訴許可。至於訴訟費,因為本席不批准原告人上訴許可的申請,因此原告人需要支付訴訟費。
Cites 1 case